最新消息News最新新聞評析
立院三讀 刪除民法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
原文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519868
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的民法及民法繼承編施行法修正案,三讀條文刪除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部分,並於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增訂第12條,中華民國115年7月28日修正的民法第1223條,自公布6個月後施行,不適用前條第二項規定。
現行民法第1223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配偶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祖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這不只改了一條將近百年的老法律。更重要的是,把「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這個最基本的權利,還給每一個人。這次修法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如果生前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仍然依法繼承;如果有遺囑,就應該尊重往生者的安排。今天刪除的是法律強制保留給手足的「特留分」,不是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人身分。
吳宗憲強調,一個人辛苦一生累積的財產,應該有權決定最後要留給誰。血緣值得珍惜,但不能凌駕最後的自由意志。他的最後心願,都應該被尊重。尊重遺願,少紛爭,多安心。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
法學小教室:
什麼是應繼分與特留分?
1.應繼分:被繼承人死亡後,各繼承人依民法繼承篇的規定,可以對被繼承人的遺產所分得到的一定比例。
2.特留分:遺產中應保留給繼承人的一部分,可說是最低限度的法定應繼分,這部分由繼承人的應繼分乘上一定比例計算而來,當被繼承人「有立遺囑」時,法律為了保障特定家屬的生存或權益,強制規定必須保留給法定繼承人的最低比例,過去就算遺囑寫明不給手足只給配偶,手足仍可主張特留分。配偶無法完整取得所有遺產,甚至可能面臨房子必須與小叔、大姑共同持有的窘境,造成極大紛爭。立法院三讀通過刪除民法第 1223 條中有關「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但其餘親屬的特留分依舊不變,其餘如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的特留分、祖父母的特留分,依然受到法律保障。
財產繼承法律涉及專業,讓實務經驗豐富且法學程度優良的律師協助您釐清事實並提供最佳解決方式或規劃,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為本所財產繼承相關成功案例:
律師協助排除共同繼承人之繼承權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49
遭兄弟姊妹起訴主張分配賣地款,律師協助獲判無協議存在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20
母親重男輕女,遺產全分割給兒子,律師協助爭取回復遺產權利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19
姊妹要求均分遺產,律師協助取回代墊費用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70
遭訴返還遺產,律師協助後,對方迅速撤告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47
因繼承土地被訴,律師協助獲勝訴判決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21
繼承農地被佔有且非農用使用,律師協助取回並恢復
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89
繼承篇施行法第1-3條通過,提告確認債權不存在
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38
被繼承人過世數年,銀行主張繼承債務,律師協助和解免除債務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