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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落跑!訂婚日捲走聘金18萬 準新郎臉綠了(葉鞠萱律師評析)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810/3DCXWPWAYM7FXE6CUHGVW4NCYU/

新娘落跑!訂婚日捲走聘金18萬 準新郎臉綠了

《蘋果新聞網》2020/08/10 21:00

新竹縣一名25歲鍾姓男子,在酒館邂逅來自高雄的姚姓女子,雙方同居1個多月,姚女就向鍾男求婚,並要求聘金18萬。鍾男依約在訂婚前一天將聘金與六禮放在姚女入住的飯店房間內,沒想到隔天一早歡欣去迎娶,準新娘竟已捲款潛逃,人財兩失的鍾男怒告對方詐欺,新竹檢方提起公訴。

鍾姓男子指控,2018年12月在一家酒館認識21歲的姚女,雙方交往一陣子,去年5月姚女以房屋租約到期為由,就搬進鍾男家中,期間姚女曾多次以支付餐費及租金、爺爺車禍生病為由,要求他匯款,他因為疼愛女友,完全不疑有他照辦。而這段期間鍾男也去過姚女高雄老家,並見過女友父親、哥哥、奶奶,但並未有特別互動。 

後來2人同居1個多月,姚女就跟他「求婚」提結婚的事,鍾男欣喜萬分,立即著手策劃。2人在去年9月1日預定新竹縣芎林鄉竹林園餐廳準備舉行婚禮,姚女希望前一天將父親接到新竹市悅豪大飯店住宿,希望鍾男將聘金18萬元、六禮等物,暫放飯店房間讓她保管。 

鍾男指出,姚女告訴他由於民間習俗,新郎新娘於結婚、訂婚前一天不能見面,因此要他先刷卡付清1799元房款,並依姚女要求,將聘金與六禮,放在飯店房間內,沒想到訂婚當天他依約抵達新竹市悅豪大飯店時,卻發現姚女早已落跑,且聘金及六禮都已不翼而飛。後來姚女還人間蒸發、拒接鍾男電話,讓鍾男憤而報警。 

鍾男控訴,他原本已經花2萬元訂下新竹縣竹林園餐廳與宴席,到場觀禮的親友得知準新娘竟然捲款潛逃,大家臉都綠了,而且他還訂了婚紗、喜餅,也買了金飾,合計損失至少超過23萬元。 

警方據報後多次通知姚女到案說明,姚女卻不斷放警方鴿子,由於警方屢次通知姚女不到,全案函送檢方後,姚女擔心遭通緝才出面說明,並坦承去年9月1日訂婚當天凌晨3點,將18萬元聘金與六禮帶走,遠離新竹,她辯解當天急著離開,是因在飯店旁夾娃娃時遭人性侵才離開。她還聲稱,自己已有鍾男的孩子,並於高雄某婦產科拿掉小孩。 

檢方找到姚女父親,揭穿她一連串的謊言,首先姚父根本不知女兒要訂婚,前一天他也沒有跟女兒入住新竹市的飯店。他說,女兒根本就不住在高雄家中,僅偶爾回去看一下她4歲的小孩,平時也沒有在照顧孩子,而是將孩子丟給兩老扶養,更沒說過遭性侵一事。最後檢方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姚女,同時建請院方一併沒收其犯罪所得。(突發中心黃羿馨/新竹報導)

法律小教室

1、一般來說所謂的騙感情、騙婚,因為牽涉的是雙方的情感問題,所以過程中獲得對方的關愛、照顧等等情感上的付出,甚至是贈送的禮物、金錢等等,在法律上都是管不著的,也就是分手之後,是要不回來的。

但如果贈送金錢或禮物不單單只是為了討對方歡心,而是有一定法律上原因,例如拍攝婚紗的費用、訂婚信物或聘金等等,分手之後就有要回來的可能。

2、報載的鍾男在與姚女交往期間,為姚女支付餐費、租金,及爺爺的醫藥費用等等,法律上認為是贈與,一旦給了,就不能反悔;至於聘金與聘禮當然是為了結婚而準備的,如果姚女根本沒有要和鍾男結婚的意思,甚至是拿到聘金與聘禮就人間蒸發,除了必須把聘金及聘禮還給鍾男、賠償鍾男的宴席訂金之外,也會涉及詐欺罪嫌。

話說甚麼人都有,甚麼事都不奇怪,一場意外的邂逅究竟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還是刀子,建議還是要審慎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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