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Cases民事及公司糾紛
遭主管職場霸凌,律師協助取得民事賠償
【 事實經過 】
慧慧常遭主管叫進辦公室,以不堪之言語大聲咆哮、辱罵、嘲弄慧慧或以強力拍桌子、用力執摔東西等方式侮辱慧慧,主管還會特別找第三人在旁觀看過程。另外又於公開會議中對所有同仁虛構慧慧常未完成份內工作,事實上慧慧常加班完成工作,不實內容已侵害慧慧之名譽權及健康權,並使慧慧感身心狀況焦慮憂鬱。
【 我方策略及有利事實 】
主管放聲叫囂、恫嚇謾罵慧慧的過程行為,顯已超過業務指導之範圍。
【 律師分析及辦理過程 】
本件被告雖一再抗辯對慧慧之不實指述屬純粹業務指導及糾正,為可受公評之事,且辱罵慧慧之字眼,僅為一時情緒用語,亦未在他人可共見共聞之處所,然最終委託人慧慧在葉律師的協助下,由法院詳細調查後將對方矯飾脫罪之詞一一擊破,法院判對方應對慧慧為損害賠償。
律師提醒:法律事務事涉專業,建議找律師辦理,才能迅速妥善地得到理想的結果。尤其身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原告需負擔舉證責任,若無專業律師協助,往往很容易不懂如何舉證而舉證不足,導致被法院駁回請求。不求助專業而敗訴,則後悔莫及。
